本法適用于采用環氧乙烷滅菌的藥包材中環氧乙烷殘留量的測定。
本法在一定溫度下,用水萃取試樣中所含環氧乙烷,用頂空氣相色譜法測定環氧乙烷的含量。
本法照氣相色譜法(通則0521)測定。
色譜柱
可選用能滿足分離要求的毛細管柱。
系統適用性試驗
(1)用環氧乙烷峰計算,毛細管色譜柱的理論塔板數一般不低于5000。
(2)色譜圖中,環氧乙烷峰與其相鄰色譜峰的分離度應大于1.5。
(3)對照品溶液連續進樣5次,所得環氧乙烷峰面積的RSD應不大于10%。
(4)儀器的檢出限或定量限應不低于限度要求。
供試品溶液的制備
供試品溶液的制備應在取樣后立即進行。供試品溶液的制備方法為:
方法一:將試樣截為不超過5mm的碎塊,稱取1.0g放入20ml頂空瓶中,然后精密加入水5ml,立即密封。
方法二:對于容器類試樣,加入標示裝量的水,在37℃±1℃條件下恒溫1小時得到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5ml,置20ml頂空瓶中,立即密封。
測定法
測定方法一般采用第一法;當第一法測定結果不符合規定時,應采用第二法進行復驗或測定;當存在干擾峰或不能判定是否為目標物時,采用第三法對環氧乙烷進行定性驗證。
第一法(外標法)
色譜條件 固定液為(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細管柱(30m×0.25mm×1.4μm)或極性相近的其他等效色譜柱;柱溫起始溫度為50℃,保持10分鐘;進樣口溫度為200℃;檢測器(FID)溫度為250℃;載氣流速1.5ml/min。
對照品溶液的制備 應根據供試品溶液中環氧乙烷的實際殘留量確定對照品溶液濃度,通常對照品溶液的色譜峰面積不宜超過供試品溶液中對應的色譜峰面積的2倍。取環氧乙烷對照品適量,用水逐步稀釋成所需濃度的對照品溶液。精密量取對照品溶液5ml,置20ml頂空瓶中,立即密封。
測定法 將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分別置于60℃±1℃的條件下平衡40分鐘。分別取1ml液上氣體注入氣相色譜儀中,記錄色譜圖,測定環氧乙烷的峰面積。分別平行測定不少于2份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供試品溶液中的環氧乙烷濃度,按下式計算試樣中的環氧乙烷殘留量。
供試品溶液制備方法一可按照下式計算:
式中 X為試樣中的環氧乙烷殘留量,μg/g;
5為供試品溶液的體積,ml;
c為供試品溶液中環氧乙烷的濃度,μg/ml;
m為試樣的質量,g。
供試品溶液制備方法二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 X為每件試樣中的環氧乙烷殘留量,μg;
c為供試品溶液中環氧乙烷的濃度,μg/ml;
V為試樣的標示裝量,ml。
第二法(標準曲線法)
色譜條件 同第一法。
系列對照品溶液的制備 系列對照品溶液的濃度范圍應包含供試品中殘留環氧乙烷的濃度。取環氧乙烷對照品適量,用水逐步稀釋成濃度為 0.4~20μg/ml的系列對照品溶液,應不少于5個濃度點(必要時可根據供試品實際情況調整線性范圍),線性相關系數r應不小于0.995。精密量取系列對照品溶液各5ml,置20ml頂空瓶中,立即密封。
測定法 將系列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分別置于60℃±1℃的條件下平衡40分鐘。分別取1ml液上氣體注入氣相色譜儀中,測定環氧乙烷峰面積。分別平行測定不少于2份各系列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以峰面積為縱坐標,對照品溶液的濃度為橫坐標,回歸計算標準曲線。根據標準曲線求得供試品溶液中環氧乙烷的濃度,按第一法中的公式計算供試品中的環氧乙烷殘留量。
第三法(氣質聯用色譜法)
色譜條件 固定液為(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細管柱(60m×0.25mm×1.4μm)或極性相近的其他等效色譜柱;起始柱溫為35℃,保持10分鐘;以高純氦氣為載氣,流速為1.0ml/min;進樣口溫度為200℃;檢測器為質譜。
質譜條件 離子源為電子轟擊源(EI);電離強度為70eV;采用全掃描方式測定,掃描范圍為29~300m/z;溶劑切除時間為5分鐘。
對照品溶液的制備 對照品溶液的濃度應能夠保證實現準確定性。取環氧乙烷對照品適量,用水逐步稀釋成所需濃度的對照品溶液。精密量取上述對照品溶液5ml,置20ml頂空瓶中,立即密封,搖勻。
測定法 將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分別置于60℃±1℃的條件下平衡40分鐘。分別取1ml液上氣體注入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中,記錄質譜圖,所得質譜圖與NIST譜庫中的標準質譜圖進行比對,同時結合與對照品保留時間的一致性,定性判斷是否為環氧乙烷。
【附注】(1)供試品溶液制備時應優先取試樣中環氧乙烷殘留量較大的部分,如高分子材料。一般情況下,金屬、玻璃等環氧乙烷殘留量較小。
(2) 測定法中如采用手動進樣,進樣器應預熱至與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相同溫度。
(3)采用第三法時,由于定性需要,必要時可適當加大試樣取樣量。
(4)所用色譜條件應使試樣中的雜質和環氧乙烷完全分開,如應能保證環氧乙烷與乙醛實現完全分離。
起草單位:山東省醫療器械和藥品包裝檢驗研究院 聯系電話:0531-82682912
參與單位:上海市食品藥品包裝材料測試所、深圳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藥包材環氧乙烷測定法起草說明
一、制修訂的目的意義
環氧乙烷是一種可刺激體表并引起強烈反應的易燃性氣體,能對體內的多個器官系統產生損害。1994年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將其劃分為人類致癌物質(一類)。
二、參考標準
YBB00242005-2015環氧乙烷殘留量測定法。
三、 需重點說明的問題
環氧乙烷在藥包材中的使用主要是作為滅菌劑,乙醛則是藥包材中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材料的分解產生,二者可能同時存在于同一產品中。由于乙醛與環氧乙烷二者極性相似,不容易分離,故根據二者的分離情況對色譜柱進行了考察,下述色譜柱可實現環氧乙烷和乙醛完全分離,即中等極性色譜柱,固定相一般為(6%)氰丙基苯-(94%)二甲基硅氧烷,如DB-624 (30m×0.25mm×1.4μm)、DB-VRX (30m×0.25mm×1.4μm)。
容器類樣品的供試品溶液制備方法引用了YBB00112004-2015預灌封注射器組合件(帶注射針)中的方法。
環氧乙烷標準溶液應選用市售有證標準溶液,標準溶液的溶劑宜為有機溶劑。
與YBB00242005 環氧乙烷殘留量測定法相比增加了第三法(氣質聯用色譜法),以對環氧乙烷進行定性驗證。基于試驗驗證,本標準對YBB00242005 環氧乙烷殘留量測定法中的色譜條件進行了優化,給出了供參考的色譜條件。
本標準為方法標準,具體限度要求,參見相關通則。
四、 主要意見反饋及處理情況
1. 建議將適用于本測定法的常用品牌的毛細管柱生產廠家、型號,在表述中進行舉例。
回復:部分采納。已在色譜條件部分增加色譜柱的相關描述。
2. 方法中“分別平行測定不少于2份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平行樣的結果是否取平均值,是否應做文字更改“分別平行測定不少于2份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結果取平均值”
回復:未采納。由于不同試樣間的環氧乙烷殘留量存在差異性,因此本標準未規定取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3. 測定法(第一法):建議明確對照品溶液應連續進樣不少于3次,所得待測物峰面積的RSD應不大于10% 。
回復:部分采納。已在系統適用性部分增加相關描述“對照品溶液連續進樣5次,所得環氧乙烷峰面積的RSD應不大于10%。”
4. 測定法(第二法):建議增加對標準曲線相關系數大小進行規定,如:r在0.99以上。
回復:部分采納,已修改為“線性相關系數r應不小于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