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21藥包材質量控制指導原則標準草案公示稿
9621 藥包材質量控制指導原則
一、(界定及定位)藥品包裝是藥品重要的組成部分,其自身的質量和穩定性對藥品質量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應關注藥品包裝材料、組件和系統在研發、生產、儲運和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以實現其適合藥品質量要求,方便儲存、運輸和醫療使用的目的。
藥品包裝系統是指容納和保護藥品,以及保證藥品質量和使用的所有包裝組件的總和。藥品包裝組件是指藥品包裝系統的任何一個部分,按形制可分為容器、密封件和提供其他功能的組件。其中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組件,亦稱為初級包裝組件;不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包裝組件,包括次級包裝組件、輔助組件等。藥品包裝材料是指用于制造或構成藥品包裝的材料總稱。
藥包材廣義來講可指藥品包裝系統、組件或材料,本版藥典中特指藥品包裝中與藥品質量最密切相關的部分,主要指初級包裝組件/材料、提供保護或遞送等功能的次級包裝組件/材料等。本指導原則重點關注藥包材涉及質量控制的通用技術要求。
二、(命名原則)藥包材命名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應科學、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規范;不應含有絕對、夸大的修飾性詞語,未經科學證明,或者虛無、假設的概念性名稱,以及有關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藥包材命名一般應符合藥包材通用名稱命名有關規定。
三、(四性及自身穩定性要求)藥包材應符合藥用要求,適合其預期用途。一般可從保護性、相容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四個方面,針對藥包材是否適用于預期用途開展研究和評估。塑料和橡膠等高分子材料藥包材還應考慮其自身穩定性研究。
保護性 藥包材應為藥品提供充分的保護,防止因光照、溶劑損失、接觸活性氣體(如氧氣)、吸收水蒸氣和微生物污染等因素對藥品質量產生影響,以確保藥品在有效期內的質量。藥包材的保護性應充分考慮材料、組件和系統的避光性能、阻隔性能、機械性能、密封性等特性。其中包裝系統的密封性可參考藥品包裝系統密封性研究指導原則(指導原則 9650)。
相容性 藥包材應與藥品具有良好的相容性。通過可提取物(指在受控的實驗室條件下,從藥包材中提取的無機或有機化學物質)和浸出物(指在藥品標示的貯存和使用條件下,由藥包材浸出而存在于藥品中的無機或有機化學物質)研究,確認來自藥包材的浸出物水平符合安全性要求,且不與藥品發生影響藥品質量的相互反應。藥包材不得與藥品的有效成分和功能性輔料產生影響藥品質量的吸附,同時,包裝藥品后也不應對藥包材的保護性、功能性等帶來不利影響。藥包材與藥品的相容性研究應考慮劑型、給藥途徑以及藥品與藥包材相互作用的可能性。應按照有關法規和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進行相容性研究。
安全性 藥包材的安全性是指藥包材的構成材料應安全,不可引入存在安全性風險的浸出物,或浸出物水平符合安全性要求。藥包材的安全性評價可參考藥包材生物學評價與試驗選擇指導原則(指導原則 9651)進行,以及開展浸出物相關的風險評估和控制。
功能性 藥包材的功能性是指藥包材按照設計發揮作用的能力,包括容納藥品、改善患者的依從性、減少藥品浪費、方便使用,以及能夠按照說明書的要求準確遞送藥品等。藥包材的功能性相關檢測項目和限度應與擬包裝的藥品、給藥途徑、藥品運輸儲存等要求匹配。
自身穩定性 應確保從藥包材生產日期到藥品有效期內,藥包材自身性能保持穩定,貯存條件不會對藥包材的質量造成不利影響。可參考相關方法進行研究,并明確藥包材貯藏要求及使用期限。
四、(生產要求)藥包材的生產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藥包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規定,且應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相適應。
五、(質量控制)在確定藥包材符合預期用途的基礎上,應根據藥包材全生命周期風險管理的要求,通過必要的研究和評估,確定藥包材的關鍵質量屬性,參考本版藥典藥包材相關通用技術要求,擬定企業標準或質量協議,并進行相應的質量控制。質量控制通常包括物理性能、化學特性和污染物控制三方面的要求。
物理性能 主要指可能影響藥品質量的藥包材的物理性能,包括物理參數(如密度、玻璃線熱膨脹系數)、保護性(如密封性、阻隔性能)、功能性(如穿刺力、預灌封注射器滑動性能)等。
化學特性 主要指藥包材的化學質量屬性,可通過鑒別(如紅外光譜、橡膠密封件灰分)、溶出物試驗(如易氧化物、紫外吸光度)、特定殘留物測定(如溶劑殘留、單體殘留)等項目的考察進行控制。
污染物控制 主要包括顆粒物、微生物以及細菌內毒素等。顆粒物需要關注可見異物及微粒污染。可參考藥包材微生物檢測指導原則(指導原則 9627)對無菌、生物負載或微生物限度進行控制,可參考細菌內毒素檢查法應用指導原則(指導原則 9251)等對藥包材細菌內毒素進行控制。
六、(檢驗規則) 藥包材生產企業和使用企業應根據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和風險管理理念,利用統計學工具或者參考相關標準,確定適宜的檢驗類型、檢驗規則等,使其能滿足質量控制要求,并兼顧檢驗的實效性。
藥包材質量控制指導原則起草說明
一、制修訂的總體思路
對《藥管法》、國內外藥典標準及相關技術文件進行比較分析,以藥品包裝系統的概念切入,聚焦與保障藥品質量最密切相關的藥包材部分,從全過程管理和風險控制角度出發,提出藥包材質量控制的相關要求。
二、需重點說明的內容
1. 《中國藥典》 2020 年版 9621 題目為藥包材通用要求指導原則,本次改為藥包材質量控制指導原則,聚焦藥典的主要關注領域。
2. 參考國際通行的術語定義,結合我國相關技術文件的表述,明確了藥品包裝系統、組件、容器、密封件和材料的概念與關系,以及藥包材的定位。
3. 關于藥包材命名,國家藥典委員會網站已就《藥包材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公開征求意見。本指導原則中提及的相關指導原則均以最新公示稿為準。
來源: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