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口服固體藥用聚酯瓶質量標準適用于以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為主要原料,采用注吹成型工藝生產的口服固體制劑藥用塑料瓶。
口服固體PET瓶防潮蓋
外觀:在自然光線明亮處,正視目測。應具有均勻一致的色澤,不得有明顯色差。瓶的表面應光潔、平整,不得有變形和明顯的擦痕。不得有砂眼、油污、氣泡。瓶口應平整、光滑。
鑒別:
1. 紅外光譜 照包裝材料紅外光譜測定法(YBB0026004-2015)第四法測定,應與對照圖譜基本一致。
2. 密 度 照密度測定法(YBB00132003-2015)測定,應為1.31~1.358g/cm3。
密封性:用水浸沒,瓶內不得有進水或冒泡現象。
振蕩試驗:置于振蕩器中振蕩30分鐘,溴酚藍試紙應不得變色。
水蒸氣透過量:照水蒸氣透過量測定法(YBB00092003-2015)第三法,不得過100mg/24HL。
乙醛:照乙醛測定法(YBB00282004-2015)第一法測定。不得過千萬分之二。
熾灼殘渣: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1%。
溶出物試驗:
1. 易氧化物 同法操作,二者消耗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01mol/L)之差不得過1.5ml。
2. 不揮發物 正己烷不揮發物殘渣與其空白液殘渣之差不得過75mg
3. 重金屬 依法(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0821第一法)測定,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一。
微生物限度: 細菌數每瓶不得過10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數每瓶不得過100cfu,大腸埃希菌每瓶不得檢出。
異常毒性: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1141),應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