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騰片包裝熾灼殘渣標準為取泡騰片包裝剪碎2.0g,依法檢查(中國藥典2015年版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1%(含遮光劑的瓶遺留殘渣不得過3%。
泡騰片包裝熾灼殘渣檢查法(中國藥典2015年通則0841)取供試品1.0~2.0g或個頻總項下規定的重量,置已熾灼至恒重的坩堝(如供試品分子結構中含有堿金屬或氟元素,則應使用鉑坩堝)中。精密稱定,緩緩熾灼至完全炭化,放冷;除另有規定外,加硫酸0.5~1ml使濕潤,低溫加熱至硫酸蒸汽除盡后,在700~800度熾灼使完全灰化,移置干燥器內,放冷,精密稱定后,再在700~800度熾灼至恒重,即得。
如需將殘渣留作重金屬檢查,則熾灼溫度必須控制在500~60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