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適用于硅膠、分子篩等干燥劑含水率和飽和吸濕率的測定。含水率 已知質量的干燥劑在指定溫度下干燥一定時間后,損失重量與初始干燥劑重量的百分比。
飽和吸濕率 干燥劑吸附水蒸氣達到平衡后測得的吸濕率。試驗環境 應在溫度 23°C±2°C 下進行試驗。
一、含水率
儀器裝置 分析天平,精度為 0.1 mg;烘箱,能控制溫度在180°C±10°C;高溫爐,能控制溫度在575℃±25°C或950°C±25°C。
硅膠 去除固體藥用干燥劑包裝,取出干燥劑3~5 g,置于已恒重的稱量瓶(W0)中,精密稱定(W1),干燥劑在瓶內的厚度須均勻,且厚度不超過10mm。置180℃±10℃的烘箱中加熱干燥4小時,取出放置于干燥器內,冷卻,精密稱定(W2),按下式計算含水率,平行測定兩份取算術平均值。
分子篩 去除固體藥用干燥劑包裝,取出干燥劑3~5 g,置于已恒重的坩堝(W0)中,精密稱定(W1)。置575℃±25°C或950℃±25℃的高溫爐中烘干1小時,取出放置于干燥器內,冷卻,精密稱定(W2),按下式計算含水率,平行測定兩份取算術平均值。
二、飽和吸濕率
儀器裝置 分析天平,精度為0.1 mg;恒溫恒濕箱,溫度精度為±0.6℃,相對濕度精度為±5% 。
試驗條件 參考(但不限于)的常用試驗條件如下(可根據干燥劑實際使用的環境濕度范圍,選擇適宜的測定濕度):
硅膠 溫度:23℃±2℃,相對濕度: 20%±5%
溫度:23℃±2℃,相對濕度: 50%±5%
溫度:23℃±2℃,相對濕度: 90%±5%
分子篩 溫度:23℃±2℃,相對濕度: 20%±5%
溫度:23℃±2℃,相對濕度: 40%±5%
溫度:23℃±2℃,相對濕度: 80%±5%
供試品制備及測定 去除固體藥用干燥劑包裝,取出干燥劑3~5 g,置于稱量瓶(W0)中,精密稱定(W1)。將該稱量瓶放入恒溫恒濕箱中,每隔一定時間(24小時或24小時倍數)取出快速精密稱定(W2),直至連續兩次稱量重量差異不超過3 mg/g時視為吸濕達到平衡,方可結束試驗。按下式計算飽和吸濕率,平行測定兩份取算術平均值。
起草單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聯系電話:010-67095110
參與單位: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江蘇新勱德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固體藥用干燥劑含水率和飽和吸濕率測定法起草說明
一、制修訂的總體思路
本測定法用于固體藥用干燥劑通則中含水率和飽和吸濕率的測定。
二、需重點說明的內容
飽和吸濕率:決定干燥劑吸水性能的本征屬性,不同干燥劑的運用環境存在差異。需要
根據干燥劑的種類選擇合適的濕度環境進行測定,參考 USP<670>和 BB/T 0049-2021《包裝用干燥劑》中硅膠和分子篩常用的濕度條件,結合實際使用情況,在本方法中羅列出,以供參考。